共用包 (Alignment Package)

未来已经开启。在“New Legislatv Framework(全新法律框架)”这一关键词下,欧洲委员会开始着手彻底修订现行产品安全法。这一过程大多进行得比较隐蔽。在这一全球性关键词的指引下,各种监管措施相继推出。

一方面,第 765/2008/EC 号法规让市场监管有了全新法律依据。它允许在共同体内部各港口海关进行产品检控等。这一法规的应用将日趋广泛,海关将会越来越频繁地扣押商品,使其无法进入共同体内部市场流通,进而使市场监管部门有机会采取针对进口商的措施。

另一计划则是修订产品安全指令,这些指令也涉及 CE 标识规定,因此该计划需要更长的启动时间。通过理事会和欧洲议会的 768/2008 决议,欧洲委员会在一定程度上通过了一个模式模板,以便对大部分指令(尤其是日期较为久远的指令)进行统一并使其成为一种“同源”语言习惯。

这些模块的主要作用在于修正现有文本格式。但事实表明,先前指令中的法规内容也有相应修改。因此,新指令的“共用包 (Alignment Package)”获批时间被大大推迟。继 2011 年推出首批草案之后,直到 2014 年 3 月 29 日,新指令才被落实到现行法律中。

范围和时间跨度

根据 2014 年 3 月 29 日的官方公报,八个新指令正式生效。它主要涉及:

  • 指令 2014/98/EU:炸药指令
  • 指令 2014/29/EU:压力容器指令
  • 指令 2014/30/EU:电磁兼容性指令
  • 指令 2014/31/EU:非自动衡器指令
  • 指令 2014/32/EU:测量仪器指令
  • 指令 2014/33/EU:电梯指令
  • 指令 2014/34/EU:ATEX 指令
  • 指令 2014/35/EU:低压指令

其内容覆盖了大部分产品领域。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人身防护设备或压力设备等重要领域并未包括在内。机械指令 2006/42 也没有改动。

在这些重要产品领域,大家对于应如何推进修订工作持不同观点。但可以确定的是,这些指令大部分不符合制造商、进口商和经销商的现有义务。如果委员会不想放任这样一个不牢靠的法律框架继续存在,就必须进行大刀阔斧的修订。 这些指令将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之前正式应用于国家法律之中。目前,德国方面尚未推出最新草案。基于当前剩余时间,强烈建议企业从现在开始着手研究并理解新法律。不同于以往指令,新颁布的全部指令都明确规定,无论是否从 2016 年 4 月 20 日开始在国家法律中应用,成员国必须贯彻落实新指令的内容。

经济参与者所面临的挑战

在方法上,新法规让所有参与者都受到相同程度的约束。其中首当其冲的是制造商。从结果上看,在欧洲经济区内,将同等对待进口商和制造商。经销商将面临一定新增义务,因此也必须充分研究和理解新法律。

在新法中,“信息”议题扮演着重要角色。在这一方面,所有参与者都在技术文档方面获得了良好建议,进而充分熟悉所面临的全新挑战。 这些挑战都体现在内部文档中。从现在起,需要为所有管制产品编订 MRL 2006/42 中提出的“技术文档”。在现实中,技术文档具有重要意义。这些材料中必须载明一致性评估的进行情况以及 CE 标识已被授予法律效力的事实。显然,这里的挑战在于如何合理设计这类内部文档,使其在市场监管部门处具有可追溯性。其中包括,在对相关指令中列出的安全要求进行特别考虑的前提下开展自然风险分析等。

此外,所有新指令都要求随产品一并提供包括安全信息在内的操作说明书。操作说明书的语言应易于用户理解。从这些要求中可以看出,操作说明书需要使用用户所在国的对应语言。因此,现在对于翻译议题的讨论已失去存在依据。 其它要求与产品标识相关。召回管理议题也扮演着重要角色。这一议题不仅涉及产品召回过程,也涉及官方机构参与产品相关流程的所涉事宜。就消费品而言,及时通知官方机构的义务早已被纳入“技术标准”。现在,B2B 领域也必须遵守这一要求。

长远未来

这些指令也提出了与具体实施相关的细节问题。比如涉及在系列时间内从组织上确保 CE 一致性的义务。需要进一步探究的要求是,欧洲经济区内的进口商必须确保欧洲以外的制造商正确评估 CE 一致性,并已做出法律申明。

法律、标准和指令

另外,委员会已决定未来要有所作为。之前的产品安全指令将被产品安全法规所替代。该法规即将公布,另外还将公布与市场监控具体操作相关的基础性规定(市场监控法规)。另外,意图已经明确,未来具有决定性的法律规定将被体现在法规中,而不是指令中,旨在避免在贯彻执行指令过程中所出现的摩擦损失。具体如何推进还有待进一步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