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所翻译的文档负责

技术文档的根本是通俗易懂。这一点实际是以用户能够理解所提供的信息为前提。反过来,其必不可少的条件是用户能够理解用于信息描述的语言。即使在全球化时代,通常也不能简单推定用户掌握某种外语。因此,制造商的义务还包括将用户信息翻译为用户所在国的语言。

这项义务通常会让制造商感到恐惧。很多人认为这意味着他们需要对翻译文档负责,而他们并不喜欢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因此,总是试图“回避”翻译义务。

翻译义务的法律基础

在方法上,首先要弄清楚翻译义务源自何处,以便回答如何对待相关责任的问题。对翻译的要求来源于依法处理技术文档的三大基础。 合同中通常要求随产品提供合适的技术文档。信息缺失或不可用将构成产品缺陷。这也包含技术文档在用户处是否具有可理解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定。一般来说,会事先推定用户未掌握任何外语。合同各方也可以共同商定用户信息的语言版本。

这种方式有助于优雅回避翻译义务。但其作用范围有限。重要的是,基于产品使用地区的产品安全法,各地可能存在完全不同的翻译规定。因此不可通过合同约定来规避这些要求。因为产品安全法是一个公法,合同约定不能对其效力产生任何影响。

从安全相关信息的角度来看,一般来说,产品责任也要求采用用户所在国的对应语言来阐述安全相关信息。否则,安全相关提示不能实现其警告功能。

在这方面,合同规定也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其与说明义务所面向的受害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从这个角度来看,制造商提供用户所能理解的信息才是关键所在。就翻译相关事宜而言,制造商将始终负责。 这些基本原则类似于供应商对供应件的责任。

从这个意义上说,用户信息译文也属于供应件。制造商需承担与该“供应件”相关的涉及第三方的所有责任。对内,制造商只能在翻译内容有误时向翻译人员索赔。

在产品安全法框架下也是如此。市场监管部门只会研读技术文档的本地语言版本。其措施对象只能是直接关系人,而不是其供应商,供应商在这里具体是指翻译服务商。按照产品安全法的规定,制造商或者欧洲经济区内的进口商也必须对译文中的错误承担责任。

内部责任划分

不变的是:对翻译文档的责任仍然由制造商承担。因此,对制造商而言,责任划分只存在一种可能性,即将该责任转移给他方,即翻译服务商。相关工具是其与翻译服务商的合同约定。

但在现实中,这种合同关系并未受到普遍重视。有时所缔结的合同关系过于简单,没有太大说服力。更正确的做法是,至少详细规定翻译服务商事实上需要提供哪些服务。在实践中,翻译服务的范围非常广泛,可以只是单纯的语言翻译,也可以是包括现有法律要求核查在内的本地化服务。因此,委托方必须谨慎表述翻译服务范围。

但是,向一名技术翻译人员委派翻译任务并不必然意味着责任的完全转移。一般来说,委托方仍需负责源文档的质量。只有当合同规定翻译人员承担对源文档的质量检测义务时,才由翻译人员负责源文档质量。但这种情况通常不存在。因此,制造商仍然必须提供合理的源文档。一次又一次有关译文质量的争论表明,问题的关键是要能够清楚追溯提交给翻译人员的源文档是哪个。

保持不变的还有,在另一方面翻译人员也不能因为委托方对翻译文档进行了复审和批准而将其责任转移给委托方。在这方面的规定与工厂合同中的验收规定相似:只有在涉及复审时应该发现的错误时,才可排除索赔可能。

最后,在合同中也应该载明一条合理的责任规定。翻译人员希望对其责任进行限定。这一点可以理解,并且也是客观合理的。从制造商利益的角度来看,自然不允许将责任限制得过小。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还需要购买翻译人员的赔偿保险。一般来说,保险额度应该在 1,000,000.00 欧至 5,000,000.00 欧之间。